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11日对外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426个,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全国法院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10件,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有助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春运要来了,出行必看→******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组织制定《2023年春运平安健康出行服务指引》。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这份安全提示,一起了解↓↓↓
个人出行:加强全过程防护
勤洗手、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疫情流行期间减少聚集性活动。
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感染后或发热等症状未消失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流行期间或疫情严重时,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减少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科学制定出行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时间,理性错峰避峰出行,尽量减少聚集,降低感染风险。
进出站、购票、安检、候乘、登乘、换乘期间尽量保持人际距离、减少聚集。出行全过程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手卫生,具备条件的分散就坐。有慢性基础病的乘客,根据需要随身携带对症药品。
倡导优先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方式购票,优先采用手机、扫码等手段支付。
自觉抵制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不乘坐农用车、货车。
自驾出行:强化旅行途中防护
出行前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或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倡导暂缓出行。疫情流行期间或疫情严重时,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和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做好出行物品准备。根据出行距离和天气情况,提前准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慢性基础病患者根据需要随身携带对症药品。
出行途中做好全过程健康防护,加强车辆通风消毒,保持合理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在服务区下车休息时,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减少逗留时间;到餐饮区就餐时进行手消毒,尽量保持人际距离,不能满足间隔用餐条件时,倡导打包至室外用餐。在收费站通过人工窗口缴费时,戴好口罩。
营运驾驶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工作之外尽量少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两点一线”生活方式。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单位,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有发热等症状或感染后不满7天的,不建议上岗。
做好车辆船舶卫生管理,出现乘客呕吐时及时清洁处理。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时,及时开窗通风换气。客运车船在行驶过程中,使用空调外循环模式;具备条件的车船,每趟次运营结束后全面开窗通风。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综合交通运输部
监制/徐冰 主编/杜显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